直接為法官服務或於司法機構各辦事處工作。主要負責打字、文書處理(中、英文)、錄音打字、速記及其他秘書職務。或需逾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應徵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十二個月。
薪酬及福利
每月13,910元
獲聘者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令人滿意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於合約期屆滿時獲發約滿酬金。獲聘者如獲發約滿酬金,其金額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獲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0%。獲聘者可獲每年14日有薪年假,其他福利會按適當情況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給予。
附註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司法機構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
(7)持有本港以外院校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或親身送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
(8)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時,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2013年3月22日(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或之前,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送達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LG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私人秘書」。持有本港以外院校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須於申請表夾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郵寄或親身送達上述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所有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表及未填妥、逾期遞交、未妥爲簽署、未附有所需文件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947
地址: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LG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
電話: 28254358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22 17:00
刊登日期: 20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