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機電工程、電子工程、資訊科技、法律、會計、經濟、統計、財務或工商管理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
(b)在取得學位後具備至少十二年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當中至少五年為電訊業的高級管理層經驗;
或
(c)(i)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電機或資訊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所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具同等資格;或
(i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區內取得律師資格;或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區內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或
(ii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或資深會計師,或具同等資格;以及
(d)在取得上述資格後具備至少七年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當中至少五年為電訊業的高級管理層經驗;
以及
(e)中英文書寫和英語、廣東話會話能力優良,能操流利普通話者更佳。
申請人應—
(a)曾於具規模公共或私營機構任職高層、具電訊規管、法律/經濟分析或競爭事務的相關經驗;
(b)具卓越的管理和領導才能,以及良好的人際和溝通技巧;
(c)具國際視野,並能與電訊業不同團體和政府各部門交往合作;以及
(d)有能力成為管理團隊一員,以領導本地公共機構規管香港通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