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運輸技術員

運輸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10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其中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建築學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b)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申請人如能有效地運用MicroStation軟件,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按此展開...

(註:(a)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b)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列出學歷及工作經驗詳情;以及(c)未填妥的申請表概不受理。) 

職責

按此展開...

在運輸署內調派擔任下列職責:(a)製備土木工程及交通工程圖則、項目展覽及簡報工作和協助製備交通管理計劃;(b)協助提供電腦設備的技術支援,參與電腦系統的發展及維修工作;以及(c)協助編寫基本的電腦程式及執行日常電腦操作。 (註:可能需輪班或不定時工作、戶外工作、及隨時候召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最長為十二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4,74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此外,受聘人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3113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部招聘組
電話: 2294263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10 23:59
刊登日期: 2013-04-26
 

申請摘要

運輸技術員
運輸署
月薪港幣14,740元
電話: 2294263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