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規劃助理

規劃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6-14 18:00

過往薪酬歷史

1. 規劃助理 月薪$23,440 2012-06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持有香港任何一間大學所頒授並獲香港規劃師學會認可的城市規劃學位/文憑;或 (ii)持有城市規劃學位/文憑,並獲豁免參加香港規劃師學會資格審定考試第一部分,且通過該考試第二部分;或 (iii)持有城市規劃學位/文憑及通過香港規劃師學會資格審定考試第一及第二部分; (b)在取得前述(a)項的學歷資格後,在規劃方面具備至少兩年適當的工作經驗;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以及 (d)操流利粵語和英語,如能操流利普通話則更佳。
備註:

按此展開...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往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協助執行以下職務– (a)審批發展建議及規劃申請,並就不同用途物色發展地點; (b)統籌規劃研究的公眾參與活動; (c)擬備、修訂及落實全港和次區域發展策略,以及法定和非法定地區設計圖; (d)直接參與或透過管理顧問的工作,從而制訂及修訂規劃標準及指引,以及進行規劃研究、調查及城市設計工作; (e)負責檢討分區計劃大綱圖及可供售賣土地的發展規範; (f)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對違例發展項目採取強制執行行動; (g)研製及運用地理資訊系統和資訊科技技術,方便公眾參與及作出決策;以及 (h)就跨境基建設施及地區發展事宜進行研究,並與內地部門保持聯絡。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24,80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和行為,將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的話),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另本署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規劃署主頁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pland.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3220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8樓規劃署聘任組
電話: 223150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6-14 18:00
刊登日期: 2013-05-24
 

申請摘要

規劃助理
規劃署
每月24,800元
電話: 223150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6-1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