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視覺敏銳度達6/60;
(2) 完成小學六年級或同等學歷;
(3) 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
(4)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
(5) 持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頒發的有效急救證書;及
(6) 通過部門安排的技能測試。
[註:
(i)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3)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面試中將有中英文語文能力的評核。
(ii) 申請人須持有由香港拯溺總會在最近三年頒發或重新評核的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
(iii)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即使沒有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醫療輔助隊頒發的急救證書,也可獲得聘用。不過,獲取錄者須在受聘後三個月內,自費考獲有效的急救證書,否則可能會被解僱。在特殊情況下,上述指定時間或會延長,以便有關人員參加考試以獲取所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