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持有香港頒授的電腦科學/資訊科技/計算機工程或相關學科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具14年開發及推行資訊科技項目的工作經驗,而其中6年乃擔任督導人員職級;或
(ii)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電腦科學/資訊科技/計算機工程或相關學科的認可高級文憑或認可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具15年相關工作經驗,而其中7年乃擔任督導人員職級;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
申請人如-
(i)具使用Oracle開發工具在網上及/或客戶端/伺服器平台的經驗;
(ii)具開發資源及成本管理系統、付款及財務系統、採購及存貨系統、媒體資產管理系統的經驗;
(iii)具監督外判資訊科技項目的經驗;
(iv)具使用政府架構系統開發方法的經驗;
(v)具良好的領導及溝通技巧;及
(vi)能獨立地及可在壓力下工作
則更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