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督導初級人員執行潔淨、街市管理、防治蟲鼠及值勤室等工作;
(b)根據合約的條款和條件,監察承辦商的表現,調查工作表現欠佳/沒有履行合約責任的情況,並在適當情況下採取跟進行動;
(c)根據本署負責執行的條例,進行與該職級的職務有關的執法工作;以及
(d)保存記錄和撰寫報告。
[註:管工須穿著制服、每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接受與其職務有關的訓練、在偏遠地區工作,以及接受部門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他/她們亦或須輪班當值和駕駛細輪電單車/電單車/汽車執勤。]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7點(每月15,410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19,675元)
附註
(a)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申請人需於申請書上註明其學歷已於截止申請日期(即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獲取。
(j)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k)本欄所載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載於食物環境衞生署網站(http://www.fehd.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我們鼓勵申請人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作網上申請。親身或郵寄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或之前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為準)。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管工職位」。逾期/不完整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3512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
電話: 286750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8-30 23:59
刊登日期: 20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