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請參閱註(2)]或以上成績[請參閱註(3)],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請參閱註(4)]/E級或以上成績[請參閱註(3)],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請參閱註(4)]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具教學才能,能策劃、籌辦訓練活動及督導其他人員;
(d)持有有效的急救證書,並具備一般護理常識;以及
(e)能操流利英語及廣東話。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會獲通知參加體能/職能測試及工作相關表現測試,並須通過這些測試方獲考慮入選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