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及數學科達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c)申請人若在取得有關學位後,具備至少兩年全職一般行政/管理工作或委員會工作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數學科達第3級/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優先考慮;
(d)具備良好的中、英文寫作及口語能力;以及
(e)具備良好的電腦知識及能力〈例如微軟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文書處理等〉。
[備註: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細列明有關的學歷(例如: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各科目考取的成績等級)及工作經驗(例如:職位、僱主、職責、聘用期),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遞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請勿提交修業成績表/證書的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