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i)(1)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或(2)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
(ii)最少有5年全職工作經驗,其中3年必須在相關的行業,例如保險、銀行、會計、審計、公共行政或法律專業等從事審批及處理申請個案(請在申請表格或履歷表上清楚列明);
(iii)第(ii)項所述的全職工作經驗包括最少兩年督導工作的經驗(請在申請表格或履歷表上清楚列明);
(iv)具備良好中、英文講寫能力;
(v)具備基本電腦應用知識;及
(vi)有顧客服務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請在申請表格或履歷表上清楚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