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本職位無論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管理、屋宇裝備或其他與物業有關學科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具有8年有關物業管理及保安事務方面的工作經驗,當中4年須擔任管理職位;(c)具備良好的中英文講寫能力,以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d)熟悉電腦操作;(e)擁有以下專業資格更佳:(i)勞工處註冊安全主任;(ii)持有房屋管理或物業管理證書或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及/或(iii)擁有專業資格如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特許會員(CMCIH)/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MHKIH)/註冊專業房屋經理(RPHM)/國際物業設施管理協會專業會員等,或同等資格;(f)堅持操守,性格堅強,並具備良好的督導技巧去協調工作及與所有人員、項目顧問及承辦商溝通;以及(g)能夠獨立工作,積極主動,以客為本。
(註: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專業資格」一欄內列明具備的物業管理資格,並在「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一欄內說明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