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文員

律政司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3-06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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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c)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及 (d)具備良好溝通技巧。 (e)具備一年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行政或文書處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f)具備熟練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技巧優先。
備註:

按此展開...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獲邀請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或需在面試前進行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 

職責

按此展開...

協助上級在不同工作範籌提供一般及文書支援,包括: (a)就建立全新經核證的法例資料庫的推行及核證法例資料工作提供支援,當中包括協助數據轉換及遷移、相關的資料掃描項目、準備及進行用戶驗收測試及其他測試、核證法例資料及保存妥善紀錄等工作; (b)提供一般秘書服務。當中包括協助處理文件整理及歸檔、資料輸入及數據表整理;及 (c)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12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律政司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10,040元
包括每年14日有薪年假,按合約條款規定的有薪病假、產假或侍產假(如適用者)。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並連同一份詳盡履歷,在2014年3月6日或之前送抵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4樓441室律政司法律政策科(查詢電話:28672857)。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至12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216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4樓441室律政司法律政策科
電話: 286728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3-06 23:59
刊登日期: 2014-02-28
 

申請摘要

合約文員
律政司
月薪10,040元
電話: 2867285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3-0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