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應徵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註)
(c)在取得學歷後具備最少十年工作經驗,其中六年任管理職位,具與管理公共/非牟利項目相關經驗為佳;
(d)通曉中英文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表等應用軟件;及
(e)具獨立工作的能力,良好的分析、組織、解難、溝通和書寫報告技巧。中英文能力優良。良好商業觸覺和韌力。具在政府、半官方機構或公營服務界別的項目管理經驗的應徵者會獲優先考慮。
[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二零零七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