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禮賓服務經理

行政長官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8-19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與酒店管理或服務業相關課程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附註(h)]; (b)在取得學位後,至少具有四年於酒店或大型服務業機構管理或工作的經驗;以及 (c)具備良好中文和英文寫作能力,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能操普通話者將獲優先考慮。

職責

按此展開...

主要職責包括: (a)籌劃及安排宴會和活動包括場地佈置、餐飲服務及接待賓客; (b)負責管理家務及餐飲工作,包括採購食材、備存記錄、編排及監督初級家務員工作;以及 (c)安排點算、修補、更換家居用品及室內外陳設,以及備存家居用品的記錄。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a)超時及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以及(b)奉派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本辦公室可提供宿舍供獲取錄的申請人留宿。[附註(c)]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26,985元至32,760元不等。視乎獲錄用者的相關工作年資而定。[附註(c)]
(a)12天年假,另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疾病津貼及產假(如適用者)。符合資格的男性僱員可按政府不時發出並更新的有關便箋/通告所載規則,獲准放取侍產假。 (b)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完結後可獲發放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沒有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如果符合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作進一步遴選。在此情況下,只有初步入選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e)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也不論是否有殘疾和懷孕,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上述職位無論男女均可申請。 (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地址。 (i)本欄所載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刊登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須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正式的修業成績單、過去受僱的證明文件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信封面請註明「申請禮賓服務經理」。申請人也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下述地址。(請在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獲邀參加考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星期內接到通知。未獲邀參加考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837
地址: 香港添馬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組)
電話: 287833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8-19 23:59
刊登日期: 2014-08-04
 

申請摘要

禮賓服務經理
行政長官辦公室
每月港幣26,985元至32,760元不等。視乎獲錄用者的相關工作年資而定。[附註(c)]
電話: 287833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8-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