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條款
(i)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於2015年1月2日至2015年2月5日。
(ii)受聘人是否獲考慮受聘於隨後四個季度的統計調查(合約期暫定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11日;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8月5日;2015年10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及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2月5日),將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iii)工作時間:早上9:15至下午5:15(每天7小時)(因應工作需要,工作時間可能改為上午11:30至晚上7:30)。
(iv)工作地點:(1)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0樓或(2)政府統計處的其他辦工地點;及(3)當進行外勤工作期間被抽選的機構所在的經營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