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工人

政府統計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1-10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能以粵語/中文及簡單英語溝通; (b)能閱讀簡單中文及簡單英文; (c)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以及 (d)通過技能測試。

職責

按此展開...

(a)戶外及戶內收發/派遞服務及協助裝卸車輛貨物; (b)一般體力勞動工作,如搬移貨倉物料、辦公室家具及文儀器材; (c)清潔及相關工作;以及 (d)其他被指派的工作,如一般辦公室支援工作、茶房工作、操作簡單辦公室器材。

聘用條款

(a)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大約為12個月。 (b)每周淨工作時數(即不包括用饍時間)為45小時,實際工作時間視乎工作需要而定。 (c)因應工作需要,須不定時或超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0,695元
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工人職位」。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一個月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5151
地址: 香港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East友邦九龍大樓8樓801-2室 政府統計處普查策劃科(二)
電話: 35430895/35430896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1-10 23:59
刊登日期: 2014-11-04
 

申請摘要

合約工人
政府統計處
月薪港幣10,695元
電話: 35430895/35430896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1-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