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應徵者須以英語為母語,或具備操英語為母語的能力*,並持有: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主修英國語文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証書(英文為主修科目)或等同學歷;
(c)持有語文教育、語言學或應用語言學碩士學位者為佳;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
(e)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6年英國語文科教學經驗;
(f)具英國語文教學課程發展經驗、師資培訓或研發計劃經驗者可獲優先;
(g)具備在中學推展電子學習、跨學科英語學習或讀寫發展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h)擁有良好英語會話及書寫能力。
*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是指自幼年時期已學到英語,並於青少年至成年期間在以英語為第一語言的社區內成長。具備以英語為母語的能力是指書面或口語溝通時能夠自然及流利地使用英語,正確地運用文法,並能表達創意。
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是指非自幼年時期已學到英語,但其使用英語之能力在流暢度,準確性及創意方面均能與以英語為母語之人士無異,他們亦可獲聘為二級計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