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a)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申請人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或參加筆試。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作進一步篩選。在這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筆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持有由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等同職位所要求的入職學歷資格。有關申請人必須把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述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時,網上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不勝負荷。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完成網上申請手續。
(i)上述職位無論男女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