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
(a)協助項目規劃及地盤發展,包括地價和接管地盤的相關工作、擬備發展大綱和監察地盤發展;
(b)協助住宅及/或非住宅物業的銷售、市場推廣、活化、管理及租賃的工作,包括制定市場推廣策略,以及籌備財務可行性研究和價目表;
(c)進行發展項目的非住宅設施及住戶設施的可行性研究;就各個資助房屋計劃及地盤的發展和管理,執行土地行政工作;以及處理物業的各項估價事宜和進行洽商;
(d)執行售後事務,包括有關回購、轉讓同意書、重新按揭同意書、重新按揭、物業再轉易、單位按揭、未能償還按揭貸款的申索、擔保契約、大廈斜坡的相關保險事宜;為解除轉讓限制評定補價,包括收到反對及上訴時覆核有關個案;以及
(e)督導屬下人員(包括房屋事務主任)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取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合約條款受僱至少3年,才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0點(每月港幣51,82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91,59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j)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和房屋署網站(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內閱覽。
(k)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a)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和成績單副本;(b)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及(c)工作證明(連同履歷表一份,列明你現時及過去的工作範圍和職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指定地址。申請人亦可經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在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上述(a)至(c)項證明文件送達指定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會以申請人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獲取的專業資格和學歷處理。由於本署可能以郵寄、電郵或電話方式與申請人聯絡,請確保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方法清晰正確。如經郵寄申請,請支付足夠郵費及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產業測量師職位」。否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郵費不足或因未填妥聯絡方法引致的任何後果。
請注意,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或表格未填妥或未簽署,或未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5621
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電話: 27616614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3-12 23:59
刊登日期: 201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