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統籌主要負責協助執行下列路政署-
(a) 與主要工程有關的職務-
(i) 執行對工程項目顧問公司及承建商的管理,落實工程項目的實施;
(ii) 就工程項目的實施,與承建商、政府部門及其他有關方面聯繫;
(iii) 處理有關的工務計劃及採購程序;
(iv) 監察工程項目的預審及投標程序;
(v) 處理相關公眾諮詢、投訴及查詢;及
(vi) 執行其他獲指派的任務。
(b) 與鐵路發展計劃有關的職務-
(i) 就鐵路發展計劃進行規劃,以及審核鐵路公司的建議;
(ii) 就建議的詳情或疑問,例如規劃設定、交通影響評估、土地需求、諮詢安排等事宜,與鐵路公司及有關部門聯繫;
(iii) 監察設計及施工的進度,以達到鐵路發展的功能目標;
(iv) 在落實計劃的過程中,負責統籌有關部門/政策局;
(v) 在施工的過程中,向各個工地及聯絡委員會提供技術意見;及
(vi) 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6,59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詳盡履歷以及專業資格和取得該資格後的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工程項目統籌職位」。履歷應包括–
(a) 由中學階段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
(b) 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
(c) 取得的專業資格;以及
(d)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上述履歷及有關文件送達下列地址,或以電郵方式遞交(hqane@hyd.gov.hk)。請在信封面或電郵內註明職位和網上申請編號。
資料不齊全、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獲提供電郵地址,通知將以電郵發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5763
地址: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
電話: 27623318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4-15 23:59
刊登日期: 20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