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
(c)具備至少三年全職文書/行政工作經驗;
(d)懂文書處理(MSWord)及試算表(Excel)軟件操作;及
(e)有良好打字技巧。
[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二零零七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