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頒授的學位,以主修電腦美術/圖像設計/多媒體設計/創意媒體/互動媒體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有7年用戶界面/用戶體驗設計及開發多媒體項目的工作經驗,而其中3年擔任督導級人員;以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
申請人如-
(i)能純熟使用Dreamweaver、Photoshop、Illustrator、流動通訊程式開發軟件(例如xCode、Eclipse)、網頁開發工具(例如EdgeAnimate)及動態圖像軟件(例如After-Effects);
(ii)對程式編製語言(例如HTML5、CSS、JavaScript、Objective-C、responsivewebdesign、PHP和MySQL等)有豐富知識;
(iii)在開發iOS及Android版的流動通訊程式方面具備豐富經驗;
(iv)了解政府在無障礙網頁和流動版網頁要求方面的標準;
(v)具備數碼媒體內容開發、用戶體驗設計和原型開發方面的知識;以及/或
(vi)具備數碼媒體推廣及制訂企業品牌策略的經驗
則更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