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i)在與化學相關的學科中,考獲本港大學頒發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在畢業後取得三年與廢物管理或水污染有關的適當職責經驗,當中至少一年須與環境化學或環境毒理學有關;或(ii)在1975年12月5日之後,獲選為香港工程師學會相關專業界別(請參閱註(1))的正式會員,或具同等資格,並在廢物管理或水污染方面,曾經接受培訓或具備適當職責經驗達三年,當中至少一年須與環境化學或環境毒理學有關(不一定在成為會員後才取得);及(b)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獲取及格成績;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