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20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1. 行政助理 月薪$11,055 2015-07
2. 行政助理 月薪$10,560 2013-12
3. 高級行政助理 月薪$18,935 2012-1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 (c)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d) 在取得相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一年的辦公室行政經驗(具備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更佳),並能獨立處理工作; (e)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文書處理知識,並熟悉使用電腦軟件(例如Word、Excel、PowerPoint)和電郵;以及 (f) 具備項目管理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按此展開...

受聘人可能須要不定時或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逾時工作。逾時工作會以補假作償。 

職責

按此展開...

行政助理負責下述其中一項或多項範疇的職務: (a) 協助處理投訴/查詢,並編製每月摘要; (b) 擬備日常資料文件和協助會議的後勤工作; (c) 為辦公室提供行政支援,包括編製統計報告、維持數據庫/記錄或存檔系統,以及處理設備/服務的付款和採購事宜; (d) 在有需要時協助舉辦和統籌宣傳及相關活動;以及 (e) 處理高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聘用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服務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8,850元至港幣20,94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薪金或會根據2015年度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之年度薪酬調整而作出更改。)
(a)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可於合約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該段合約期間所得底薪總額的15%;以及 (b) 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以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申請表格連同詳細的履歷表(履歷表必須填報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15年7月20日)或之前,郵寄至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的職位。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履歷表的申請,一概不予考慮。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6至8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其申請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268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電話: 296167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20 23:59
刊登日期: 2015-07-13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月薪港幣18,850元至港幣20,94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薪金或會根據2015年度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之年度薪酬調整而作出更改。)
電話: 296167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2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