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學科學位,或同等學歷;(b)在1975年12月5日或以後,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有關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學科的會員資格;或具備同等資歷;(c)在取得有關資歷後,具有至少八年在堆填區/廢物轉運站管理,工程項目/顧問研究項目管理及修復後堆填區的後期保養和土地重用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或同等資歷;(d)符合英語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以及(e)良好的中文書寫及口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