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社會工作助理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24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1. 社會工作助理 月薪$17,485 2014-04
2. 社會工作助理 月薪$15,900 2012-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已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請參閱註(i)];以及 (b)(i)持有香港其中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所頒發的社會工作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i)];或 (ii)持有香港社會工作訓練學院校務委員會頒發的社會工作證書;或 (iii)持有由一所註冊專上學院於註冊日期後發出的社會工作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i)];以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ii)];並且能操流利粵語。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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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以獲取上述入職條件(b)項學歷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他們須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申請人如獲取錄,必須在2015/16學年取得所需學歷資格,及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並能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才獲聘任。 (ii)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i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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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助理的主要職責是: (a)提供簡單的個案工作服務; (b)進行小組工作及推行小組工作計劃;以及 (c)督導、訓練及輔導社會福利署轄下各院舍和其他服務單位照顧的人士。 (註:社會工作助理或須擔任户外工作及緊急救濟職務;以及或須不定時工作、輪班當值、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19,16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港幣37,59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列其資歷及相關工作經驗。有關資料應包括– (a)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以及 (b)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有關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社會工作助理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在網上申請。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申請人必須於2015年10月2日或以前把修業成績副本、證書副本及其他證明其學歷的文件副本寄交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及每張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485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57442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24 23:59
刊登日期: 2015-09-11
 

申請摘要

社會工作助理
社會福利署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19,16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港幣37,590元)
電話: 257442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2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