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助理中醫藥主任

食物及衞生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2-29 18:00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i)本港大學頒授的中醫學╱中藥藥劑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ii)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註冊的大學所頒授以中醫學╱中藥藥劑學為主流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中醫,具兩年或以上在香港的中醫執業經驗;以及 (c)具備良好的中英語文能力。

職責

按此展開...

(a)協助與持份者聯繫溝通,收集他們對發展中醫醫院的意見; (b)協助研究和分析從不同平台╱途徑收集到的市場或持份者對發展中醫醫院的意見; (c)協助擬訂有關發展中醫醫院的招標文件; (d)協助成立制定招標評分制度的工作小組,並為工作小組提供支援; (e)協助上級進行中醫醫院的招標工作; (f)協助中醫醫院招標中收到的投標書的評審工作;以及 (g)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32,560元
(a)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招聘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食物及衞生局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招聘和僱用有關的事宜;如有需要,也會把資料送交獲授權為有關目的處理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如所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實,有關申請可能不獲受理。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傳真(25413352)、電郵(enquiry@fhb.gov.hk)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方式,向食物及衞生局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有關食物及衞生局的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請瀏覽本局的網站(http://www.fhb.gov.hk)。 (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上述地址。

申請手續

(a)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公開考試成績、學歷證明書、專業資格證明書、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郵寄至下列地址。信封上須註明「申請助理中醫藥主任職位」。網上申請概不接受。 (c)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d)請確保支付足夠郵費,否則有關申請將退還寄件人。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e)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申請人如沒有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7068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1816室食物及衞生局行政組
電話: 35098760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2-29 18:00
刊登日期: 2016-02-05
 

申請摘要

助理中醫藥主任
食物及衞生局
月薪港幣32,560元
電話: 35098760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2-2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