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在聘用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以及
(c)(i)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三年與辦公室行政或項目管理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或
(ii)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三年與資訊科技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其中二年在資訊科技項目管理方面的經驗,具有系統開發及整合或有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