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經理

民政事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7-04 18:00

過往薪酬歷史

1. 經理(康樂及體育) 月薪$27,090 2013-07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具有香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 (c)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七年行政和管理工作經驗(最少三年曾擔任管理層職位)。對活動管理和公關工作(包括全港性或國際大型活動)、資訊科技系統開發、政府或公營機構工作具有知識或經驗者佔優; (d)中英語文講寫能力俱佳,能操普通話者佔優; (e)具備極強的策劃、組織和分析能力,且能在壓力下獨立處事; (f)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人際技巧;以及 (g)精通使用電子郵件、互聯網及個人電腦應用程式,包括微軟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
備註:

按此展開...

(1)在聘任時,於二零零七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取得的「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於二零零七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的「第3等級」成績。 (2)獲錄用者可能需要在公眾假期工作。 

職責

按此展開...

獲錄用者會調派至民政事務局轄下不同單位負責執行以下職務(註2): (1)協助為各個慶典活動工作小組提供秘書處和行政支援; (2)協助籌劃、組織和推行慶典活動(例如:處理申請、擬備刊物、開設網頁和維持網頁運作、擬訂場地物流安排、提供接待安排、擬訂活動後備方案等); (3)協助就慶典活動的策劃、組織、推行和統籌工作聯絡相關單位/機構,包括政府政策局及部門、承辦商、外間機構等; (4)協助監察相關單位的辦公室管理工作; (5)處理查詢和投訴;以及 (6)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為期約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49,465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在合約結束時,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除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修業成績副本、學歷證書副本及工作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經理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或未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7623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
電話: 35098012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7-04 18:00
刊登日期: 2016-06-24
 

申請摘要

經理
民政事務局
月薪49,465元
電話: 35098012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7-0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