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調和進行研究,管理和監督海外和本地顧問,藉以(a)制訂調查方案/取樣方案調查內部供水系統喉管物料不符合標準的情況;(b)為食水水質達標標準制訂取樣方案/架構;(c)建立香港食水標準;(d)檢討和審核水務署水安全計劃,包括為香港建築物訂立水安全計劃;
2.經食水安全國際專家小組秘書處與該小組聯絡,討論研究結果和建議;
3.就有關水安全和相關議題的檢討、研究、研究結果和建議,與持份者(包括發展局、衞生署、房屋署及相關業界等)聯絡和諮詢其意見;
4.就供水事宜和水安全議題提供高層策略的專業意見;以及
5.監察水務署水質科學部的質量保證制度。
聘用條款
成功獲聘的申請人預計將於2016年之內履任,將按六個月期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05,88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c)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d)部門會嚴格遵守個人公開資料守則處理申請人的資料,欲查詢個人公開資料守則可透過部門網頁覽閱。
(e)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內,詳細說明為何自己適合擔任該職位,並夾附完整履歷,寄交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或電郵至recruitment_appointment_registry@wsd.gov.hk。申請人須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本署。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截止申請日期為2016年9月5日。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7744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
電話: 28294385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9-05 23:59
刊登日期: 201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