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獲聘的申請人主要被調派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執行下列職務︰-
1. 透過評估現有的資料、判釋航攝照片和鑽孔記錄及實驗室研究結果,進行編製地質圖工作,以出版1:20,000比例的數碼地質圖及附隨報告;
2. 成立數碼資料庫,方便管理地質資料;
3. 制訂技術指引,促進知識交流和維持岩土鑒定的質素及一致性;
4. 擔任地質及岩土顧問工作、擬備技術報告和發表研究結果;
5. 協助監督初級專業人員工作和給予指導,協助訓練大學見習生;以及
6. 在適當情情況下,執行被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61,920元
受聘人如圓滿完成合約,將獲發相等於底薪總額15%的約滿酬金。這筆酬金包括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支付的強積金供款。受聘人會享有根據《僱傭條例》及合約條文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註(2)所列的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合約測繪地質學家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16年9月2日或以前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把註(2)所列的有關文件送交土木工程拓展署招聘組(傳真號碼:27140140;電郵:appt1@cedd.gov.hk),並在信封面和有關文件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在2016年9月2日或以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請注意,所有郵資不足或未付郵資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退回寄件人(如有註明回郵地址),或根據香港郵政既訂程序予以銷毀。為免出現無法投遞的情況,投寄前請確保郵件已貼上足夠郵資。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電話。
查詢
職位編號: 37771
地址: 九龍何文田公主道101號土木工程拓展署大樓14樓土木工程拓展署招聘組。
電話: 27625115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8-26 23:59
刊登日期: 2016-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