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督導主要負責
(a)協助統計師或高級統計督導管理一個工作組別;
(b)監督負責處理貿易報關單及貨物艙單(包括商品貿易的統計分類)的下屬的工作情況;
(c)辦理市民以書信和其他方式提出有關貿易報關單及貨物艙單的處理或提供相關統計資料的事宜;
(d)協助統計師或高級統計督導整理或開發貿易報關單及貨物艙單的處理系統;以及
(e)執行《進出口(登記)條例》的條文。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該員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20,06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9,44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親身遞交或郵寄申請的申請人,若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星期內仍未收認收回條,請致電25823038或25824813查詢。如申請人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作網上申請,在完成申請手續後會獲發網上申請編號,因此不會再獲發認收通知。
(l)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12至14個星期內接獲正式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學歷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三)一份載有所有督導員工工作經驗的履歷表(內容須包括每項工作經驗的詳細職責說明、受聘日期、下屬人員的數目和職級),須於2016年10月6日或之前交回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16年10月13日或之前把(一)學歷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三)一份載有所有督導員工工作經驗的履歷表(內容須包括每項工作經驗的詳細職責說明、受聘日期、下屬人員的數目和職級)交回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或證明文件,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統計督導職位」。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表,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及履歷表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7946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二十一樓政府統計處人事組。
電話: 25823038/25824813
截止申請日期 2016-10-06 23:59
刊登日期: 20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