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人文學、社會科學或科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i)];
(d)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不少於6年有關教學、教師培訓或直接支援學校促進中四至中六通識教育教與學的經驗。在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或科學教育學習領域的科目有課程發展及學與教/評估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
(e)熟悉本地教育制度,以及近年本地和其他地區在課程改革方面的發展;
(f)具備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g)掌握良好的中英文書寫技巧,並操流利的英語和廣東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