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合約高級技工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1-26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1. 技工 月薪$14,905 2016-04
2. 高級技工 月薪$17,995 2016-04
3. 技工 月薪$14,245 2015-04
4. 技工 月薪$13,600 2013-11
 

入職條件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a) 已完成電力、機械、汽車或消防工程方面的正式學徒訓練或其他認可實習訓練課程,並在完成學徒訓練/實習訓練後具備至少四年有關行業的工作經驗;或 (b) 具備至少八年電力、機械、汽車或消防工程方面的實務經驗; (2) 完成小六課程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3) 中、英語文能力達小六程度。
備註:

按此展開...

註1: 申請人須通過相關技能測驗。 註2: 申請人如具備消防車維修保養的實務經驗則更佳。 

職責

按此展開...

(1) 測試、檢查、維修及改裝機械/電力系統、消防喉、救援工具及裝備,以及修理車身及噴油; (2) 為消防車及相關救援工具及裝備進行例行保養及維修;以及 (3) 操作檢測機械/電力故障的工具、儀器及設備,並維持它們操作性能良好。 註1: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須遵守各項規範公務員品行事宜的規則和規例。僱員如疏忽職守,或故意拒絕履行職務,或在任何方面行為不當,可遭受紀律制裁。 註2: 同一時間只可受聘於消防處擔任一份兼職工作。申請人如正在消防處從事兼職工作,一旦獲取錄,便須在兩份工作當中選擇其一。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由聘用日起計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情況而定。一般而言,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須工作最多17.5小時,以主管安排為準。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103元

附註

(a)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政府是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或技能測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申請職位的殘疾人士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可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或技能測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等同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表副本和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內詳列有關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證明副本、中英文水平的證明文件副本,以及相關的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及/或正式學徒訓練證書(視乎合適者而定)的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以下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職位。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並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提交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提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學歷證明副本、中英文水平的證明文件副本,以及相關的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及/或正式學徒訓練證書(視乎合適者而定)的副本另行送交以下地址。申請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請,又或申請表格資料不齊全或過期遞交,均不會受理。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接受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及/或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或技能測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8272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消防處委聘組
電話: 273375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1-26 23:59
刊登日期: 2017-01-13
 

申請摘要

合約高級技工
消防處
時薪港幣103元
電話: 273375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1-2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