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中國語文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c)在取得上述(a)的學歷後具有不少於6年教學及發展學校課程資源的經驗[參閱註(iv)];
(d)申請人若具備以下經驗,可獲優先考慮: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經驗、課程策劃、曾任中學科主任/學習領域課程統籌主任或小學課程統籌主任、製作多媒體材料及/或管理資訊科技系統的經驗;
(e)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以及
(f)被邀請出席面試的申請者須接受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