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註1)─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或以上學位(主修與人類學、考古學、文物保育、歷史、地質、地理、民間風俗、博物館研究、文化研究、人文學科有關的科目),或具同等學歷;
(b) 在籌劃和推展教育及宣傳活動方面,特別是涉及公眾教育、知識轉移、推廣文化遺產及/或文物保育方面,具備最少八年工作經驗,當中須具備最少三年與管理/督導有關的經驗;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註2),或具同等成績;
(d) 中、英文書寫能力俱佳,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精通普通話則更佳;
(e) 具備良好的組織、分析和詮釋技巧;
(f) 具備良好的領導、表達和人際溝通技巧;以及
(g) 對文物保育/香港歷史/公眾教育及宣傳有豐富認識。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符合入職條件(a)至(c)中任何一項,則申請將不獲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