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技術主任(屋宇裝備)的主要職責包括:(a)繪製合約/工程圖則及根據草圖繪製詳細工程圖則;(b)進行簡單工程計算;(c)協助制訂設備和價目表及成本預算;(d)協助進行工地測量、工地工程量度和備存裝置紀錄;(e)審查承建商提交的文件,及(f)輸入電腦程式及資料。
(ii)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調派至其他部門工作,以及可能須要:(a)不定時/在偏遠地區/在惡劣環境下工作;(b)執行輪班/上班候命/隨時候召/緊急工作;(c)穿著制服/保護衣物;(d)攜帶傳呼機/手提電話;(e)操作電腦;(f)執行其他不時指定的職務。獲取錄的申請人亦可能要以自願性質執行自行駕車到工作地點的職務(如有需要,部門會提供有關訓練)。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20,65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40,50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或之前郵寄或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7樓招聘及升任組。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書、未能在通用表格第340號提供所需的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基本的學歷、訓練、經驗或其他條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請在投寄時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香港郵政會把郵資不足的郵件退回寄件人或按照既定程序處理。申請人須承擔因支付不足郵費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面試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你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你的電郵戶口能正常地接收郵件。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9481
地址: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
電話: 280836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7-12-07 23:59
刊登日期: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