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課程主任(語文)(EDB/EI/339/17)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1-05 18:00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所頒授的中國語文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具中國語文教育的深造學位(以研究為主)更佳[參閱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以主修中國語文者優先;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中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d)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在中國語文課題或教育的研究及課程發展經驗[參閱註(iv)]; (e)熟識語文教育的研究方法及項目管理,具國際視野及觀點者優先; (f)具備對本地及國際最新語文教育研究的觸覺; (g)擁有管理階層的實際工作經驗;以及 (h)具備良好的英文及中文(包括普通話)能力。
備註:

按此展開...

(i)高級課程主任(語文)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 (i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i)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iv)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上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科目的經驗及性質。 (v)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教育局會測試所有應徵課程主任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vi)申請人須處事盡責、積極主動、對工作有熱誠,並須品格良好,願意為教育界服務,作出承擔,以及能以中英文與人有效溝通。 

職責

按此展開...

(a)負責計劃、開展及執行有關香港語文景觀規劃的研究、項目和活動,及其他語常會[參閱備註]的研究計劃; (b)撰寫及提交有關語文教育的研究計劃、委員會文件及評估報告; (c)管理有關策劃及發展語文教育的資源/教材的工作; (d)聯絡持份者及監察語常會語文教育活動及研究的進度與成效; (e)就語文教育的研究結果及相關影響向語常會/教育局提出建議;以及 (f)執行被委派的其他職務。 [備註: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於一九九六年成立,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5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85,970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8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c)其他附帶福利包括醫療及牙科診療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福利。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高級課程主任(語文)(EDB/EI/339/17)。(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九龍九龍灣宏光道39號宏天廣場17樓1702室教育局教育基建分部語文教育及語常會事務組)。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9600
地址: 九龍九龍灣宏光道39號宏天廣場17樓1702室教育局教育基建分部語文教育及語常會事務組
電話: 31651196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1-05 18:00
刊登日期: 2017-12-22
 

申請摘要

高級課程主任(語文)(EDB/EI/339/17)
教育局
月薪85,970元
電話: 31651196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1-0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