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取得學位後具有最少六年行政、管理或培訓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尤以在政府或公營機構內培訓(包括:專業知識、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語言、傳訊等範疇)及在制訂培訓發展策略、計劃和課程方面具備豐富經驗;(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在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作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d)具良好中文及英文書寫及會話溝通技巧,並能操普通話;(e)具良好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f)具自發性;(g)在壓力下工作;及(h)在緊迫的時間內同時處理多個項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