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取得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1];
(c)在取得相關學歷後,具備最少十年關於管理公共/非牟利項目及公營機構的一般行政和管理的工作經驗,其中最少六年擔任管理職位則更佳;
(d)熟悉中英文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等應用軟件;以及
(e)能獨立工作,具良好的解難、分析、組織、溝通及撰寫報告技巧,能操流利英語、粵語及普通話。具備在政府或半官方機構或公營服務界別的項目管理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
[註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