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或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將以獲聘時所適用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如有的話)。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入職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
(h) 本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發展局行政主任(工務)人事2(地址為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85225235327)。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在發展局互聯網站(http://www.devb.gov.hk)內閱覽。
(j) 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為郵件繳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被退回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