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人員(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5-15 18:00

入職條件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是專上院校的二年級或以上全日制學生,以主修翻譯為佳; (3)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4)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以及 (5)精通MicrosoftOffice應用程式。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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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相關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a)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程序完成12個月後全部銷毀。 (b)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必須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工作經驗等,或申請人未能通過操守審核,該申請將不獲受理。 (c)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通知所屬院校或本辦事處;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致電下述查詢電話,與本處職員聯絡。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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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協助上級撰寫及翻譯申請指引/表格/網頁等;及 (b)協助上級撰寫工作流程/內部指引及規定等。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人員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用期由2018年7月至8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元9,800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請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及於2018年5月15日或之前(以郵戳為準)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現正修讀的課程的學業成績單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經所屬院校寄往下述查詢地址;如由申請人郵寄,則須附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正本。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人員」。 (c)如郵寄申請,請貼上足夠郵票。如郵費不足,申請文件將不能寄達學生資助處。 (d)請於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e)任何逾期遞交、資料不齊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40177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三○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十二字樓,學生資助處人事部。
電話: 215061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5-15 18:00
刊登日期: 2018-05-07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人員(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月薪港元9,800
電話: 215061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5-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