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a) 監督自願醫保計劃的推行及發展工作。
(b) 監督相關籌備工作使自願醫保計劃得以順利推出,監察市場反應,並擬定措施以確保市場人士對該計劃有充足信心,並取得理想的參與率。
(c) 監督自願醫保計劃營運上所有範疇的執行和協調,包括參與計劃的承保機構的註冊、符合自願醫保計劃規定的保險產品的認可批核、督導及執行、現有保單持有人的保單轉移、宣傳工作、投訴處理、消費者教育,以及有關稅項扣減的事宜。
(d) 就參與計劃的承保機構須符合的要求,監督其定期檢討及更新,更新工作須顧及醫療通脹、醫療技術及臨床標準的發展、保險索償經驗、最新市場情況和不同持份者的意見等。
(e) 監督在計劃層面持續推廣良好經營手法的工作,例如:以服務承諾申明會遵照計劃守則處理核保、投保前已有病症和索償事宜;提供賠償額估算,讓索償的保單持有人有更明確的支出預算;以及提供詳細的保費及產品資訊,以增加市場透明度。
(f) 在執行上述工作時,向食物及衞生局高級管理層提供策略支援,以聯繫各類持份者和社會人士,使他們得以共同參與。
(g) 監督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的管理,包括日常行政、資源規劃、委員會工作,以及與其他機構的聯繫。
(h) 就與有關自願醫保計劃的事宜出席立法會及相關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的會議。
(i) 履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職務。
背景:
自願醫保計劃是食物及衞生局就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推行的一項政策措施,承保機構和消費者的參與均屬自願性質。在這計劃下,自願參與的承保機構須提供食物及衞生局認可為符合計劃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供消費者選擇是否申請投保。
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是食物及衞生局轄下新設的常規辦事處,職責包括為參與計劃的承保機構註冊,審核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以確認產品符合規定的認可資格,執行計劃的規管,推行宣傳及消費者教育項目,監察計劃成效,發放資訊及編製統計數據,以及處理查詢及投訴等。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為期三年。續約與否由食物及衞生局酌情決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64,500元
(a) 受聘人如符合有關規例的資格規定,可享有房屋福利、例假(連度假旅費津貼),以及同級職位所享有的其他福利。受聘人將受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管,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
(b)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招聘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 食物及衞生局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招聘和僱用有關的事宜。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將於招聘程序完成後24個月全部銷毀。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傳真(25413352)、電郵(enquiry@fhb.gov.hk)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方式,向食物及衞生局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有關食物及衞生局的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請瀏覽本局網站(www.fhb.gov.hk)。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上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公開考試成績、學歷證明書、專業資格證明書、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郵寄至下列地址。信封上須註明“申請自願醫保計劃總監職位”(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
(c)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d) 請確保支付足夠郵費,否則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還寄件人或銷毀。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e) 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申請人如沒有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0299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食物及衞生局
電話: 35098951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6-22 18:00
刊登日期: 201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