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主任(訓育及輔導)(EDB/SA/130/18)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13 18:00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所頒授主修社會工作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參閱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 (d)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4年有關工作經驗。
備註:

按此展開...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a)透過訪校及校區聯網活動,為學校提供訓育及輔導工作方面的專業支援; (b)為小學在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框架下推行的「一校一社工」政策提供支援; (c)透過聯系學校或有關專業團體,協助推行、發展及檢視學校社工服務; (d)為「一校一社工」政策提供行政支援,例如準備政策文件、收集數據及處理任何相關事項;以及 (e)督導及監察學校訓輔人員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約2018年8月開始,為期6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42,410元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項目主任(訓育及輔導)(EDB/SA/130/18)。(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太古灣道14號太古城中心第3期6樓601室教育局學校行政分部訓育及輔導組)。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40366
地址: 香港太古灣道14號太古城中心第3期6樓601室教育局學校行政分部訓育及輔導組
電話: 2863468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13 18:00
刊登日期: 2018-06-29
 

申請摘要

項目主任(訓育及輔導)(EDB/SA/130/18)
教育局
月薪42,410元
電話: 28634683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7-1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