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協助發展升級版的學生評估網上資源庫(STAR)及網上學與教支援(WLTS),其中包括發展及校對英文科的評估題目及學與教資源套;
(b)執行先導計劃,在英文科第一學習階段至第三學習階段推廣「促進學習的評估」、「作為學習的評估」、以及STAR、WLTS的應用,其中包括聯絡及協調先導學校的教師,收集他們就評估題目設計、STAR及WLTS的使用意見和建議,以培育學生進行自主學習;
(c)協助為學校提供專業支援措施,包括協調大專院校及參與學校的合作;
(d)提供支援,跟進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就提升評估素養及全港性系統評估檢討的建議,從而推廣「促進學習的評估」及「作為學習的評估」;
(e)協助籌辦公眾教育及專業發展活動,包括在講座和工作坊,推廣如何運用平台促進自主學習及分享參與學校的良好經驗和對平台及評估題目的意見;以及
(f)進行其他被委派的工作事項。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19年2月13日及預計於2018年10月或以前上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38,500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二級項目主任(評估及支援/英文)(EDB/EI/143/18)。(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太古灣道14號太古城中心第3期4樓403室教育局教育基建分部評估及考評局組)。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40506
地址: 香港太古灣道14號太古城中心第3期4樓403室教育局教育基建分部評估及考評局組
電話: 21236085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8-15 18:00
刊登日期: 2018-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