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督察(專門人員)

香港警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9-07 09:00

過往薪酬歷史

1. 督察 月薪$42,665 2018-09
2. 督察 月薪$42,665 2018-08
3. 督察 月薪$40,825 2018-05
4. 督察 月薪$40,825 2018-05
5. 督察 月薪$40,825 2018-02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學位,及主修工程或與科學相關的學科,或同等學歷;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2)至(4)][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5點(每月45,305元)][註(5)];或 (ii)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學位,或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香港其中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的高級文憑,或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文憑,及主修工程或與科學相關的學科,或同等學歷,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6)]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4點(每月43,980元);或 (iii)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7)],或同等學歷,或持有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E級或以上成績及香港中學會考其他三科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考獲第2級[註(6)]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每月42,665元)];及(b)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以及(c)具兩年或以上相關的研究或工作經驗。
備註:

按此展開...

註(1)自2010年1月1日起新聘的督察(專門人員),可透過達到指定條件並晉升為高級督察(專門人員)以支取72,645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8點)至84,250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2點)的薪金。 註(2)由2006年12月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開始,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仍分「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註(3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註(3b)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註(4)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不低於6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註(5)持有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5點的起薪點。 註(6)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註(7)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及「達標並表現優異(I)」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督察(專門人員)主要負責與工程及科學有關的專門工作,主要職責為:(a)進行各種有關先進科技系統的研究以支援通訊及其他技術項目;(b)發展各種算法以支援先進科技系統;(c)設計電腦硬件和軟件來設置技術和行動上的應用;(d)設計並製定樣本以作測試及評估;(e)為調查罪案的現場行動人員提供技術支援;以及(f)參與警務行動。 (註:可能要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末及公眾假期當值,並須遵守《警隊條例》的紀律規定。)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三年;續約與否完全由政府酌情決定。

薪酬及福利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每月42,665元)(視乎學歷而定)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2點(每月84,250元)[註(1)]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報程序。(k)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一切遴選程序將由招募組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申請人亦可於香港警務處互聯網(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瀏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 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否則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名稱。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遞交申請時,須夾附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而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18年10月5日或之前,把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以便本處能透過電郵要求申請人以指定格式提交補充資料。所有有關補充資料事宜,將會由電郵地址“SpecialistRecruitment@police.gov.hk"發出及接收,申請人如接獲任何可疑電郵,請與下述查詢電話聯絡。逾期遞交的申請以及申請表資料不全的申請表格均不獲考慮。本組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或銷毀。為確保郵件能妥善送達,請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0657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
電話: 286031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9-07 09:00
刊登日期: 2018-09-07
 

申請摘要

督察(專門人員)
香港警務處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每月42,665元)(視乎學歷而定)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2點(每月84,250元)[註(1)]
電話: 286031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9-07 09:00

晉升階梯

薪金資料參考: 警務人員薪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