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持有香港任何一間大學所頒授並獲香港規劃師學會認可的城市規劃學位/文憑;或
(ii)持有城市規劃學位/文憑,並獲豁免參加香港規劃師學會資格審定考試第一部分,且通過該考試第二部分;或
(iii)持有城市規劃學位/文憑及通過香港規劃師學會資格審定考試第一及第二部分;
(b)在取得前述(a)項的學歷資格後,在規劃方面具備至少兩年適當的工作經驗[請參閱註(A)及(F)];
(c)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中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B)];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B)];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如能操流利普通話則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