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閲註(iii)];
(c)在取得上述(a)的有關學歷後,具有不少於10年的英國語文學習領域課程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參閲註(iv)];
(d)申請人若持有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i)持有課程發展及/或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ii)具有豐富組織及管理大型項目計劃的知識及經驗;及(iii)具有良好的溝通、思考能力與及人際關係和相關的團隊合作經驗;及(iv)懂電腦操作;及(v)熟悉本地及/或海外的教育和評估趨勢之發展;以及
(e)被邀請出席面試的申請者需接受以英國語文書寫的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