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資訊科技經理(基建和資訊保安)(全職)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1-22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計算機科學/工程/資訊科技學士學位或以上資格,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 (3) 取得上述資格後,最少有八年資訊科技應用程式開發、基建項目、系統集成、網絡和伺服器結構的全職工作經驗,當中最少六年為資訊科技保安的全職工作經驗; (4) 具備處理政府資訊科技保安系統、推行項目和資訊科技保安事故的經驗;以及 (5) 具備領導團隊設計、推行和支援政府資訊科技基建的經驗,包括網絡、伺服器和程式應用、個人電腦支援、資訊科技項目管理和資訊科技軟硬件產品/系統採購。 具備以下資格者更佳: (1) 持有項目管理專業人員(PMP)證書; (2) 在政府處理以下資訊和通訊科技範疇的經驗: -伺服器、儲存器和虛擬器; -專用線路、城域以太網絡、多規約標籤交換和安全4G虛擬專用網絡; -防火牆、路由器、交換器、WiFi系統、光纖和銅線局部區域網絡; -電郵、即時通訊系統和視像會議系統; -部門入門網站基建;以及 -政府通訊網絡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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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就聘任而言,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E」級成績,在行政上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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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消防處設計/開發所有有關保安事宜的資訊科技基建和網絡; (2) 管理網絡基建的維修保養和容量監察,如頻寬或器材需要升級,則負責提出建議; (3) 推行資訊科技項目並負責其後的跟進和改善工作,包括系統用戶驗收測試、備份、升級和改善、檔案伺服器和網頁管理; (4) 協助高層管理人員制訂資訊科技政策和編訂程序手冊、安排資訊科技培訓、訂立後備方案、檢視資訊科技保安是否足夠和進行事故管理; (5) 負責管理政府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管理範疇包括系統應用、開發、製作、長遠策略規劃、資訊科技風險和保安管理,以及從技術角度制訂新的資訊科技標準和政策; (6) 負責制訂災難復原計劃; (7) 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即聘請、調配和監督資訊科技技術人員,以助推行資訊科技項目和提供持續的資訊科技服務; (8) 評核和監察消防處所有偏遠地點/辦公室(特別是消防及救護學院)的資訊科技基建和網絡系統推行、開發、維修、支援和改善情況; (9) 為資訊科技趨勢和發展進行可行性研究; (10) 提供技術意見,並從技術層面批核資訊科技軟硬件的採購工作;以及 (11) 執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由聘用日期起計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情況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須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由星期一至五,但以主管安排為準。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70,590元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b)受聘人以連續僱傭合約受聘每12個月,可享有10天年假。僱員若未受僱滿十二個月,其年假數目會按比例計算。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和合約條款,受聘人在適用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入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等同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表副本和證書副本到上述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將學歷證明(如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以下聯絡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提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修業成績表、證書和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另行送交以下地址。申請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請,又或申請表格資料/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時遞交,均不會受理。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星期內接獲通知。通知書將會以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0875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消防處委聘組
電話: 273375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1-22 23:59
刊登日期: 2018-11-09
 

申請摘要

合約資訊科技經理(基建和資訊保安)(全職)
消防處
月薪港幣70,590元
電話: 273375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1-2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