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院舍服務員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2-28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1. 院舍服務員 月薪$12,325 2015-1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能: (a)以粵語/中文溝通; (b)閱讀簡單中文及簡單英文;以及 (c)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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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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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服務員主要負責: (a)協助執行指定的工作計劃,透過示範或在服務對象家中或其他場地工作,為服務對象提供訓練,使其學會自我照顧、料理家務或照顧幼兒的技巧; (b)記錄和匯報服務對象的狀況及其學習各種技巧的進度; (c)接送服務對象出席法庭聆訊、戶外活動、臨床心理評估及心理治療、覆診及其他已預約服務,並加以照顧;以及 (d)在接待處及資源角/遊戲角當值。 (註:院舍服務員須輪班工作。院舍服務員主要會被調派到各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及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第一標準薪級表第3點(每月港幣13,885元)至第一標準薪級表第13點(每月港幣16,97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院舍服務員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書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應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技能及工作經驗。申請人須列出與院舍服務員職責相關的工作經驗詳情,如機構名稱、受僱職銜、職責及日期。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五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1061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1173950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2-28 23:59
刊登日期: 2018-12-14
 

申請摘要

院舍服務員
社會福利署
第一標準薪級表第3點(每月港幣13,885元)至第一標準薪級表第13點(每月港幣16,975元)
電話: 21173950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2-28 23:59